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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晚上,几个同事一起去打台球。 有一阵子没抹杆了。手感不怎样。没料到,我那kevin兄弟比我发挥还差。 三局下来,我轻松取胜。比分是2:1。 心情很愉快。
接着,他媳妇邀我撮一局。 我想也就5分钟的事。打完就可以撤了--老婆来电话,要我去接她。没想到历史事件发生了。经过10分钟左右的激战。我败下阵来。虽有掉以轻心之借口,但我不得不承认,她实在是打得不错,比半年前初学时,不知强多少倍。我敢说,除了那些整天混在台球厅的“野女孩”外,一般白领要想赢她,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。
我到没觉得沮丧。只是觉得,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阿。
世间的事,不都是如此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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